各乡镇(街道)教委、区直各学校:
现将《山亭区教育系统“安全教育月”活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各自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附件1:山亭区教育系统“安全教育月”活动方案
附件2:山亭区教育系统“安全教育月”活动领导小组
二○一○年五月二十八日
附件1:
山亭区教育系统“安全教育月”活动方案
今年6月是全国第九个“安全生产月”,根据《山亭区2010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》(山安发[2010]6号)精神,结合当前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形势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、应急疏散演练、隐患排查整治活动,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,提高学校安全管理、治安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,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持续安全稳定。
二、活动主题
安全发展、预防为主。
三、活动时间
6月1日至30日。
四、实施单位
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。
五、活动内容
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校门口悬挂以“安全教育月”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标语,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以“校园安全隐患十六防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专栏,大力营造“安全教育月”环境氛围;要紧紧围绕“安全发展、预防为主”这一主题,结合学生年龄特点,通过多种形式,认真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。主要形式包括:安全主题班会、安全知识板报、安全专题讲座、法制宣传报告、安全征文评选、安全演讲比赛、安全常识竞答、安全祝福卡片、家长安全签名、应急疏散演练、安全优质课评比等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组织开展好“安全教育月”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7号文件和省政府鲁政发[2010]26号文件结合起来,在思想上高度重视,在活动中加强指导。要结合本地实际,研究制定“安全教育月”活动实施方案,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活动顺利开展。
(二)舆论引导,营造氛围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、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、覆盖面大的作用,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,组织新闻单位围绕“安全发展、预防为主”活动主题,制作专题节目,开设专版专栏,播放公益广告,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,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,营造浓厚的“安全教育月”社会氛围。
(三)创新思路,务求实效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善于总结经验,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基层、贴近师生的原则,结合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形势和学校自身特点,创新工作思路,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,增强活动趣味性、吸引力和感染力,确保“安全教育月”活动取得实效。
(四)总结经验,推进工作。活动结束,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经验,积极寻找差距,努力改进方法,不断推进安全教育工作向常规化发展。各乡镇(街道)教委、区直各学校“安全教育月”活动总结要体现出活动的形式、参与的人数、活动的效果、存在的差距等内容,总结报告要于7月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:sgw3054011@163.com。
附件2:
山亭区教育系统“安全教育月”活动领导小组
组 长:宋文忠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、局长
副组长:田厚龙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
成 员:杨明伟 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
裴宝新 区教育局基教股股长
张正霞 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
庄 涛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
陈春华 区教育局政工股股长
孙继荣 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
曹敬坤 区教育局招生办主任
孟祥成 区教育局成教股股长
王善志 区教育局思政股股长